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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5月国家试点企业集团生产经营情况国家经贸委经济信息中心 1~5月,126户国家试点企业集团生产、销售平稳增长;产品价格继续回升,产销衔接水平进一步提高;亏损状况改善;整体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一、生产、销售平稳增长,产销衔接水平提高 126户试点企业集团工业总产值(90价)4156亿元,增长12.2%。所涉及的24个工业行业中,有18个增长,增幅高于平均水平的8个行业是:医药(31.2%)、纺织(30.4%)、建材(27.8%)、石化(22.5%)、航天(22.1%)、电子(19.6%)、煤炭(17.9%)、有色(16.6%)。 产品销售收入8183.6亿元,增长16.……
2000年1-5月有色行业国家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国家经贸委经济信息中心 1~5月,8户国家重点有色企业生产、销售快速增长,产销衔接水平较高,产成品库存下降;利润大幅增长,亏损额下降,经济效益显著改善。 一、生产、销售快速增长,产销衔接水平较高 工业总产值(90价)230.7亿元,增长16.9%。工业总产值(现价)332.2亿元,增长36%,高于工业总产值(90价)增幅19.1个百分点,产品价格继续明显回升。产品销售收入325.6亿元,增长33.6%。产销率99.6%,比上月提高3.6个百分点。产成品存货55.1亿元,下降1.6%,比上月末减少4.9亿元。出口交货值34.4亿元,增长……
财政部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管字[2000]2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委,中央企业集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进一步完善国有股权管理工作,促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发展,根据政府职能转变和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重新规范国有股权管理中的有关事项,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有股权管理工作的职能划分。 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的原则,地方股东单位的国有股权管理事宜一般由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下同)财政(国有资产管理,以下简称国资)部门审核批准;国务院有关部门或中……
财政部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2000年6月13日 财会字[2000]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印发以来,陆续接到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来电,反映住房公积金运作过程中有关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会计核算问题,为了完善《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我们对住房公积金运作过程中有关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的会计核算进行了补充,现印发给你们,请印发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遵照执行。 附件: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补充规定 附件: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补充规定 一、会计科目 (一)增设"119其他应收款"科目 1.本科目核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和199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今年要继续做好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以下简称:两个确保)工作,积极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解决好当前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健全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两个确保工作的领导。要继续把两个确保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和发展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坚持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目标责任。要认真落……
财 政 部 文 件统字[2000]2号关于印发《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办法》的通知 为加强企业国有资本的监督管理,规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工作,提高国有资本营运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映。 附件: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办法 财 政 部 国家经贸委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OOO年二月一日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关于印发《转制科研机构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有关调账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字[200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 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1999]18号)和科技部、国家经贸委等12个部委(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科发政字[1999]143号)规定,转制为科技企业的科研机构(以下简称“转制科研机构”)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关于科技企业执行新的行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93)财会字第22号]及其他有关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年10月31日 (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修正,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 第三条 各……
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 根据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要求,为推动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制定本基本规范。 一、政企分开与法人治理结构 (一)政企分开。政府通过出资人代表对国家出资兴办和拥有股份的企业行使所有者职能,不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并努力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明确政府与企业的责任。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政府以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为限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三)取消企业行政……
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发出《关于国有企业管理关系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促进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规范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管理关系变更操作程序,国家经贸委、财政部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国有企业管理关系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如下: 一、办理企业管理关系变更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 (二)有利于产业结构、企业产品结构的调整,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有利于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率。 (三)有利于精干主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有关各方协商一致。 二、按照国有资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的原则,企业管理关系变……
深化对国资管理体制改革重难点的把握国家经贸委研究室主任 季晓南 在党的十六大闭幕不久,举办“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珠海论坛”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其意义至少可以从三个方面理解: 第一,有利于我们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十六大精神,坚定不移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党的十六大在论述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时,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为什么把这两个问题放在一起进行论述,我理解,只有解决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问题,才能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更好地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和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十六大提出了两个“必须毫不动摇”和“一个统一于”的重要论断,即“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
积极稳步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 进入新世纪以来,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一系列深刻变化。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形势,我国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深化企业改革,调整经济结构,国民经济继续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企业和社会总体上保持了稳定。但随着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进入攻坚阶段,一些深层次的矛盾集中暴露出来,就业和再就业的压力越来越大。进一步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积极稳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是事关新世纪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个重大问题。 一、坚定不移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一直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经过多年的努……
财 政 部 文 件财统字[1999]2号关于印发《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操作细则》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经贸委、人事厅(局)、计委,国务院各部、委和直属机构,各总公司、集团公司: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按照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要求,逐步完善国有资本金监管工作,促进强化企业激励与约束机制,有计划地建立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制度,科学评判企业经营效绩,我们制定了《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和《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操作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试行。在试行中有什么问题……
财政部清产核资办公室文 件财清办〔1999〕10号关于中央管理的移交企业清产核资中资金核实申报办法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及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移交企业清产核资中的资金核实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中央管理的移交企业指脱钩后直接交由中央管理和并入重点企业(集团)后交由中央管理的企业(集团)。具体包括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和中央党政机关的移交企业。 二、凡根据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移交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财清字[1999]4号)的……
财 政 部 文 件财清字〔1999〕4号关于认真做好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移交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清产核资办公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重大决策精神 ,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国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企业交接工作办公室关于军队、武警部队和中央政法机关移交企业清理处理工作的意见和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办发 [1999]10 号)的有关要求,经与全国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企业交接办公室协商同意,现将……
财政部关于做好日常清产核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1998年9月21日 财清字[1998]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清产核资办公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适应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的要求,积极配合机构改革和政企分开等工作,各地区和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组织开展清产核资工作。为认真规范各地区、各部门的日常清产核资工作,依据《公司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现行清产核资政策制度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开展日常清产核资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产核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要求的一项具体工作措施,也是密切配合各项改革……
关于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中若干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法》)和《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关于鼓励和支持18个试点城市优势国有企业兼并困难国有工业生产企业后有关银行贷款及利息处理问题的通知》、《关于防止银行信贷资产损失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各试点城市加大了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兼并、破产工作力度,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工作取得了进展。为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企业兼并、破产中的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立“兼并破产、减员增效”机制是深化……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 (1996年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2号发布)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健全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以下简称产权登记),是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政府对占有国有资产的各类企业的资产、负债、所者权益等产权状况进行登记,依法确认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第三条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持有国家股权的单位以及以其他形式占有国有资产的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产权登记。第四条企业产权归属关系不清楚或者发生产权纠纷的,可以申请暂缓办理产权登记。……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资企发[1994]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贯彻《公司法》,规范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我们在总结股份制试点中国有股权管理经验基础上,制定了《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附件:《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管理暂行办法》 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公司法》,规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组建股份公司,视投资主体和产权管理主体的不同情况,分别构……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体现国有资产的价值量,保护国有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有资产评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国有资产占有单位(以下简称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一)资产拍卖、转让;(二)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三)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开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四)企业清算;(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第四条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认为需要的,可以进行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