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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总支第二党支部开展“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专题党课

发布时间:2020-06-04 作者:李岩 来源:发展部 字号: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基层支部建设,6月3日,机关党总支第二党支部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行)》(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党课。

本次专题党课采取线上“云党课”的形式,前期支部布置了学习任务,在“云党课”当天,全体党员首先有序将自学情况进行了汇报。

闫琦:《条例》让我认识到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身为一名国企的基层党员,我们在工作中时刻保持初心,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贯穿于生产经营工作中,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为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李岩:不断强化个人对政治理论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的学习,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用坚实的理论武装自己,听党话,跟党走。在业务工作中,要积极贯彻党的理论,持续提升自我,加强对业务领域的专业学习,勇于探索,攻坚克难。努力向着成为有理想守信念、敢担当讲奉献的新时代国有企业职工去奋斗。

李圣霙:通过学习,我了解到,首先,《条例》明确了党支部的重要地位。其次,明确了党支部的任务,我认为,不管是一个机构或是个人,都要明白自己所要担负的职责,明白自己要干什么,肩负怎么的责任。再次,《条例》规定了党支部组织生活,以前党支部过组织生活可有可无,很多时候是走走过场。《条例》第三章明确规定,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罗瑶:通过学习,我了解到《条例》是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做出的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作为国有企业的一名党员,我应该做到创先争优、攻坚克难,争当生产经营的能手、创新创业的模范、提高效益的标兵、服务群众的先锋。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发挥党员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更应当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

辛欣: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等各项能力,优化国有资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接着,支部书记侯昱泽用图文的方式,对《条例》内容做了深度讲解,他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贯彻落实到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大局之中,坚持政治引领,推动国有企业党组织发展,不断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把党建工作成效转化为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优势,取得了显著成就和重大突破,如载人航天、探月工程、深海探测、高速铁路、港珠澳大桥、特高压输变电等,都强有力地证明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成效对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成果的强大推动作用。《条例》就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进行了顶层设计,明确了新时代如何加强党的领导,做到“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为实现国有企业现代治理进行了制度构建和体制构筑。我们要严格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规定,从制度上予以设计、从体制上予以规范、从实施上予以落实,不断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使之成为检验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成效的关键指标。

课后,支部全体党员进行了学习效果自测并提报了自测结果,通过自测进一步巩固所学内容,提升学习效果。支部党员纷纷表示将切实贯彻执行《条例》内容,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发挥好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为服务生产经营做好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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