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号长沙产业园工厂区第三批工艺设备
电动平板车采购项目询价采购
询价编号: THCL-2017-XJ01
通号轨道车辆有限公司现就中国通号长沙产业园工厂区第三批工艺设备电动平板车采购项目组织询价采购,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与。
1.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通号长沙产业园工厂区第三批工艺设备电动平板车询价采购
1.2询价编号:THCL-2017-XJ01
1.3项目概况及内容
公司由于业务需要,计划采购下表电动平板车: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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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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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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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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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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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和生产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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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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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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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平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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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6000mm×2800mm,载重10t,持续工作时间≥8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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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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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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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关要求:
2.1供应商资格要求:
2.1.1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最新三证合一)。
2.1.2 生产供应能力:满足交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
2.1.3 财务能力: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以上,在近3年内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提供2013年-2015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2.1.4 履约信用要求:
(1)近壹年无不良履约信用记录;
(2)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
(3)任何借资质、转包、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1.5 业绩要求
近3年(2014-2016)在国内或国外有相同或类似业绩并在正常使用,可一同报送业绩证明材料,另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文件复印件或验收证明(验收证明须加盖买方单位行政公章,即买方单位法人章)。
2.1.6 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2)供应商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所有提供的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2.2所报单价应为现场交货价(含税价),含到指定目的地的运输、运输保险,报价含必要的技术服务。
(1)合同价款按照以下方式和比例支付:合同签订后买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预付款),在设备到货开箱验收并办理相关验收手续后10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到货款),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采购方最终验收合格且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验收款),剩余合同价的10%作为质保金,待质量保证期满后10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供应商应按照本条约定提供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违约。
(2)货物配送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中国通号长沙产业园采购方指定地点
2.3所报价产品需满足以下要求:
(1)本项目为交钥匙承包项目,要求在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后可立即投入使用。供应商承包及负责询价公告对采购方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项目方案、货物供货、软件提供、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相关服务等。
(2)采购方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项目内容作适当增加或减少。
(3)除采购方在询价公告中明确外,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4)所有货物在开箱验收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本询价公告中提出的要求。
(5)对于影响设备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范围中指出与否,供应商都应提供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
(6)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如在实际供货时已经废型(不列入该厂家当时的产品系统),如果未能按原价提供更高配置的设备,则按违约处理。
(7)国外生产的产品必须提供相关的报关手续,合法进口商证明,商检证明等。供应商在实际供货时,若被发现提供的货物未办理进口产品完税证明或未能达到招标文件和采购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将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带“*”的技术参数为主要技术参数,任何未达到这些参数将导致供应商废标, 未做技术要求和适用标准规定的,供应商也应按标准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
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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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平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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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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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具体到货时间根据项目进展由采购方书面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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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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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平板车及其安装调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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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品备件
模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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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需提供设备运行所必要的易损件、备品备件的清单,清单应包含但不限于名称、规格型号、产地、制造商、更换周期、单台数量、单价等。
供应商提供的随机附带的免费备品备件清单,同时提供常用的收费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价格清单,采购方可按不超过投标总价的2%从此清单中另行选择,不计入采购总价。供应商须承诺质保期结束后5年内,采购方可按不高于此价格采购易损件及备品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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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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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中国通号长沙产业园内采购方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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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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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9001-2004,GB/T 24001-2004,GB/T 2800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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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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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设备、备品备件、液压油和润滑油(调试使用)、运输及保险费、卸货费、卸货地至安装地点的转运费用、安装调试费(包括人工费、吊装费、吊车费、电焊费、氧乙炔、钢板等用于现场安装调试的费用)、发货前验收费用、验收费、培训费、特殊工具费(如有)等,以上费用请分项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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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源: 380V±15%
(2)气源:0.25MPa≤P≤0.6Mpa(一般供气压力保持0.6Mpa左右。)
(3)环境温度及湿度:温度5℃~50℃,相对湿度20%~90%;
(4)抗震等级:7度
(5)海拔高度:1000m
(6)车间环境若不能满足本设备使用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提出解决方案,达到设备使用要求,费用作分项报价且一并计入总价。
三相五线380V±15%,50Hz±1%。
电动平板车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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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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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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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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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载重量(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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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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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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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面尺寸(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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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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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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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面高度(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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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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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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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动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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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车专用抱轴式减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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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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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机功率(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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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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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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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轮直径(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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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Φ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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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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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轮个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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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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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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轴距(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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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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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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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距(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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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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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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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速度(m/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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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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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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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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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车线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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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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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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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恒流恒压充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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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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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光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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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车两头装有声光报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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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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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平车供电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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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380V50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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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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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平车供电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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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24V250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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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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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离地间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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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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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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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轴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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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轴承、洛阳轴承、瓦房店轴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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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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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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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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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2.1 基本要求
(1)要严格遵守国家劳动安全、工业卫生、消防及环保方面的标准设计。
(2)本设备外观根据采购方所提要求,在设计联络(技术谈判)时确定,由供应商提供涂装方案图,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双方logo、规格型号等,经采购方签字确认后执行。
(3)本设备结构设计合理,外观简洁美观,做工精致,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以及良好的稳定性。
(4)本设备零部件应选用优质材料制造,所选用的机械、液压、电气、电子元件是优质的、成熟的、可靠的系列产品。设备配置中的所有进口件必须有注明品牌、规格型号和详细的生产厂家等相关材料及证明文件。
(5)本设备应有全面可靠的安全保护、报警、保险措施,以防止误操作或意外事故致使机器受损或人身伤亡。
(6)本设备操作直观简便,易于维护和维修。
2.3.4.2.2主要技术要求
(1)车架:由纵梁和横梁做框架与台面板整体焊接而成。台面设有可拆卸式检修盖板,两侧设有四个吊环,车架侧面设有四个供翻身用吊钩。纵梁和横梁采用GB/T11263-1998国标H型钢和GB/Y707-1998国标C型槽钢,台面板采用≥8mm的优质碳素钢板。车架按额定载荷的125%设计。
*(2)主动轮对和被动轮对:车轮采用不低于ZG55铸钢件,车轮踏面淬火,踏面表面和轮沿内侧面火焰淬火处理HB=300~350。车轮轴采用不低于45#钢调质处理。整体调质处理HB=230~340。轴承采用重型调心轴承(哈轴/瓦轴/洛轴)。
*(3)减速机:采用电动平车专用抱轴式减速机。采用国内一流品牌(业绩在行业内排行前五)。
(4)轴承座: 采用材料为不低于ZG35整体铸钢。
*(5)电动机:采用XQ系列带刹车的电动机,采用国内一流品牌(业绩在行业内排行前五)。
(6)制动:采用失电刹车制动。
*(7)蓄电池组:采用国内知名品牌增强型铅酸牵引蓄电池(业绩在行业内排行前五),电池可持续工作时间≥8h。
*(8)随车控制箱:按钮设有前进、后退、急停按钮,设置在平台侧面,使用方便,不干涉,电气元件采用国内知名品牌产品(行业内业绩排名排行前五)。
(9)声光报警器:每台平车采用二个声光报警器系统,安装在车头的两端。
*(10)电动平车的所有钢材零部件毛坯表面须进行抛丸或喷砂处理,钢材的表面粗糙应达到GB8923-88《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中的Sa2.5级,装焊后底漆损伤区达到St3级。涂装要求为底漆一道,防锈漆一道,面漆二道,颜色为桔黄色,在平车的两端及两侧涂黑色与桔黄色相间的斜条纹移动标识。
(11) 润滑系统:轴承采用优质润滑脂润滑,便于日常检查,减速机采用优质齿轮油润滑,设置合理观察窗,便于观察齿轮油油位。
(12) 安全保护
电气系统:欠压保护、失压保护、短路保护、过载保护。
电动机保护:电源回路用熔断器作断路保护,用接触器接通电源兼有失压保护作用。
终端保护:在轨道两端安置防撞限位档块。
(13)主要部件清单,需注明主要部件的规格、型号及厂家。
(14) 提供供应商类似产品的高清照片。
设计和制造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相应的全国性行业标准或者国际通用标准进行设计制造,优选与国标ISO标准接轨的国家标准和通用技术标准。适用标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清单所列标准:
GB/T6127-92 电动平车技术条件
GB/T7403.1-1996 牵引用铅酸蓄电池
Q/WK3203,9203 冶金特种车辆技术条件
GB/T700-88 碳素结构钢
JB/ZQ4288 合金结构钢
JB/ZQ40007-86 煅件通用技术条件
JB/ZQ4000.5-86 铸件通用技术条件
GB/T5675-88 灰铸铁分级
GB247 钢板和钢带验收、包装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4457-4460 机械制图
GB1800-1804 公差与配合
GB/1182-1184 形状与位置公差
GB3505 表面粗糙度
GB1096-1099 键
GB1564-1566 键
GB3852 联轴器和键槽形式及尺寸
GB272 滚动轴承的代号
GB307 滚动轴承的公差与配合
GB3092 火焰切割面质量技术要求
Q/ZB75 机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
GB/T13384-92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Q/ZB76 装配通用技术条件
GB8923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防锈等级
JB/ZQ4000.10-86 涂装通用技术条件
JB8 产品标牌
GB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4879 防锈包装
GB443 机械油
GB985 所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缝坡口的基本型式与尺寸
GB986 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型号式与尺寸
GB3177 光滑工作尺寸的检验
GB5177 -85 碳钢焊条
GB5676 一般工程用铸钢碳钢
GB9286 色漆和清漆和漆膜的划格试验
GB9439 灰铸铁件
GB10095 渐开线圆柱齿轮精度
GB2299 矿山、工程、起重运输机械产品涂装和安全标志
2.3.4.4.1 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制定设计联络方案和计划,根据方案和计划完成设计联络(技术谈判),设计联络方案、计划、所有过程文件等均作为合同附件,随合同签订一并生效。合同签订后1周内供应商提供设备安装所必须的技术文件一份。具体内容包括设备安装基础图、动力线路布置图以及与此相关的电子文档等。
2.3.4.4.2产品总装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应向采购方提交以下资料:
(1)竣工图3套/台,含总图及各部件装配图、易损件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电气设备布置图等相关技术资料及电子版;
(2)钢板、钢管等重要零件材料的检验、测试报告,机架热处理退火试验报告;
(3)外购件明细表,外购件产品合格证,各类检验、测试报告,使用维修说明书;
(4)电器元件清单;
(5)润滑油牌号清单及润滑图表;
(6)提供免费备品备件清单,并列出需收费的常用备品备件的清单(需包括名称、推荐品牌、规格、损耗时间及单价),供采购方选择;
(7)随机工具清单;
(8)操作和手册资料、维修保养手册。
(1)合同生效后1周内供应商向采购方提供设备地基图。
(2)供应商提前考察现场情况,确认吊运能力是否满足设备吊装、卸货,如无法满足,供应商提前准备吊运设备,设备到货后的卸车、吊运由供应商负责。此项价格计入安装调试费用中。
(3)安装调试所需的卸货、吊运、组装、调试等过程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作分项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设备、材料、仪表校准等),计入投标总价。
(4)供应商对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的设备损坏事故以及人身伤亡事故负责。
设备的终验收方案由供应商提供,经采购方审核通过后执行。
设备终验收在采购方现场进行,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定如下内容:
关键技术参数验收:应满足本公告技术规格及要求。
(1)以设备出厂精度检测报告为依据,进行抽检。
(2)载重10t,按预定轨道运行3-5次。
最终验收完成后,由双方签字后确认。
质量保证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质保金的支付,不免除供应商对设备质量保证的义务。质保期内,若由于供应商的责任需要修理或更换供应商提供的有缺陷或损坏的合同货物而停机时, 设备质保期按停机时间顺延, 新更换和修复的设备质保期为正常运行后12个月。
供应商应在设备质保期内,免费向采购方提供售后服务,以及售后服务所需的所有必要的工作和服务,指定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成立售后服务小组,配备充足的备件和相应的售后服务设施。质保期内或质保期后,设置24小时电话服务热线,随时解答采购方提出的问题,如供应商无法电话解决或采购方认为属于重大故障或影响使用安全,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方通知后 4 小时内响应, 12小时到达设备现场查找和解决故障或缺陷。
质保期满后,供应商仍需提供优质优价的技术服务与零部件,如部件停产,供应商应将相关图纸免费提供给采购方,采购方可选择向供应商购买配件,供应商提供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供应商须为采购方培养出2名以上的合格操作人员和设备维修保养人员。合同履行中实际发生的培训费用少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应予以一次性退回。
2.4报价表。
报价表中对电动平板车主要物料进行分类报价,且列出备品备件清单,该价格确定后五年内不变,供应商所报的每项货物只能选一个品牌或厂家和唯一报价,不得提交任何有选择性的品牌和报价,所报厂家应为国内知名品牌厂家。
2.5如遇不清地方,请联系:王贵校,联系方式:13975807563,予以解答。
2.6报价递交地点:
(1)快递投递地址: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板仓南路26号新长海广场3栋A座21层;
(2)现场投递地址: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板仓南路26号新长海广场3栋A座21层。
2.7报价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5月25日下午2时00分。
报价投递联系人:粟震0731-86965721
2.8报价投递原则:
2.8.1请贵公司在报价截止时间以前,以快递或现场递交方式向通号轨道车辆有限公司提交报价单和本询价采购公告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书面原件;
2.8.2本次询价采用一次报价方式,首次报价为有效报价;
2.8.3报价单应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在密封件的外层包装上应写明询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供应商全称,注明在2017年5月25日下午2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密封处应有密封章。”
通号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