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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库|监理犯诈骗罪 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有余

发布时间:2022-10-12 作者: 来源: 字号:

2018年2月,郭某、张某分别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在H监理公司界首制梁场负责监理工作的宗某。宗某答应帮助郭、张某联系往界首王集高铁梁场送石子,每吨可以赚5元到6元。宗某要求郭某、张某分别交纳5万元风险抵押金,并擅自加盖界首王集高铁梁场物资部、实验室印章,出具了收据。

2018年3月5日,宗某安排他人把他帮吴某拉石子的物资收料单发送给郭某,谎称帮郭某向王集高铁梁场送的石子,致使郭某向张某转账32200元。2018年3月至5月,宗某又让滴滴车司机王某冒充送石子,介绍与郭某、张某认识。宗某利用负责监理工作的便利,偷拍他人在界首王集高铁梁场过磅房的物资收料单发给王某,再由王某分别转发给郭某、张某,致使郭某、张某陆续转账给王某275102元送石料钱,王某收取后再转给宗某,该笔钱被宗某用于归还欠款和个人开支。2018年5月,郭某、张某多次要求宗某结付石料款,宗某以公司没钱等理由推脱。2018年6月23日,宗某在界首市田缘宾馆房间内被侦查人员抓获。2018年7月3日,宗某之父退还郭某、张某全部费用,郭某、张某对宗某表示谅解。

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宗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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