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临武乡村振兴物流集散中心(B型保税物流中心)一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总承包工程塔式起重机租赁招标公告
依据已批复的集中采购计划,通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拟对湖南临武乡村振兴物流集散中心(B 型保税物流中心)一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总承包工程施工所需的塔式起重机租赁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
1.招标编号:THDE-202214-1-ZB01
2.项目名称:湖南临武乡村振兴物流集散中心(B 型保税物流中心)一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总承包工程塔式起重机租赁
3.招 标 人:通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4.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4.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郴州市临武县,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综合服务区、B型保税区、物流区三个部分。湖南临武乡村振兴物流集散中心(B型保税物流中心)一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总承包工程位于临武高速公路出口处的临武县工业园,园区内交通便利,整个场地总用地面积889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9655.54平方米,为二类工业用地,整个红线呈不规则正方形,东西最宽约 254米,南北最长约 430 米。地势东高西低,南高北低,基地内现状无建、构筑物。
4.2招标内容
本次公开招标租赁的机械为湖南临武乡村振兴物流集散中心(B 型保税物流中心)一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总承包工程施工所需的塔式起重机及施工升降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规范及招标内容。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租赁商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有相关的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2租赁商应拥有本项目所需设备或提供能满足本项目所需设备的资源清单。
5.3租赁商自身应具有拟出租机械相应的安装拆卸资质和能力,或提供与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的委托协议等证明文件。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9 月 29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年 10 月 9日17时30分登录中国通号通购网(https://www.crscec.com)"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通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
帐 号:431899991011666666606
重要说明:1、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及支付宝汇款,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汇款单附言请务必注明湖南临武乡村振兴物流集散中心(B 型保税物流中心)一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总承包工程塔式起重机租赁,否则,因此引起信息延误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招标文件的纸质版与电子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9日上午10:00。
8.开标地点:通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地址:湖南长沙岳麓区岳麓大道与汇智路交汇处通号岭绣苑商业区17-19栋三楼)。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之前递交到上述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届时请各投标人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如投标人未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的,将被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9.投标保证金
9.1投标保证金金额:1万元;
9.2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通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
帐 号:4318 9999 1011 6666 6660 6
重要说明:1、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2、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3、汇款单附言请务必注明招标编号,否则,因此引起信息延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1)中国通号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thzb.crsc.cn)
(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3)通购网(https://www.crscec.com)
1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刘振坤(二公司) 李俊男(项目部)
电 话: 0731-85047108 18280213585
工作邮箱: thjsjtzb@163.com
通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2022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