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页面

新建浦城至梅州铁路建宁至冠豸山段“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自购物资设备第二批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24 作者: 来源: 字号:

新建浦城至梅州铁路建宁至冠豸山段“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自购物资设备第二批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M-202001-ZB02)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1. 招标条件

 

本新建浦城至梅州铁路建宁至冠豸山段“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自购物资设备第二批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5059万元,招标人为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浦梅铁路PM-6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规模:

本项目位于福建省西北部,线路起自昌福线建宁县北站,终至赣瑞龙线冠豸山站,沿途经过建宁、宁化、清流、连城县等四个行政县,在宁化、清流与拟建的兴泉铁路共线相交。全线新建正线全长为161.523km,其中桥梁长度35.488km,隧道长度54.488km,桥隧比例55.7%。

全线共分布车站12处(建宁南站、黄岭站、均口站、黄沙潭站、水茜站、何屋站、严坊站、田源站、邓家站、杨源站、连城站、文亨站),线路所2处(斗埕线路所、陈坡线路所),建宁县北站、冠豸山站为既有接轨站。

2.2范围:

2.2.1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新建浦城至梅州铁路建宁至冠豸山段“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自购物资设备第二批次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建浦城至梅州铁路建宁至冠豸山段“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自购物资设备第二批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物资名称:综合视频监控;包件划分:全线一个包件;包件号:PM-TX-SPJK

3.1.1投标人: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3.1.2财务能力:投标人2017和2018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须至少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如有)以及附注的复印件;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1000万元(金额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为准);

3.1.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中铁产品认证中心或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通过 CAL、CNAS、CMA等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产品近壹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被国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原南昌铁局)、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明文禁止投标或禁止参与铁路建设;

3.1.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及制造商未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规定确定中标人;

3.1.5供货业绩:投标产品具有近五年(2015年-至今)新建正线大中型铁路的供货业绩,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以上均须提供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可隐去价格)和合同各方盖章页)及相应的中国铁路XX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原铁路局主管业务处/部出具的用户证明文件;

3.1.6认证与许可要求:综合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须通过CRCC认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CRCC认证证书。

3.2物资名称:电源与环境监控;包件划分:全线一个包件;包件号:PM-TX-DH

3.2.1投标人: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3.2.2财务能力:投标人2017和2018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须至少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如有)以及附注的复印件;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1000万元(金额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为准);

3.2.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中铁产品认证中心或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通过 CAL、CNAS、CMA等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产品近壹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被国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原南昌铁局)、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明文禁止投标或禁止参与铁路建设;

3.2.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及制造商未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规定确定中标人;

3.2.5供货业绩:投标产品具有近五年(2015年-至今)新建正线大中型铁路的供货业绩,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在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中电源环境监控中心设备在同一条大中型铁路应用总数不少于1套,电源环境监控分站设备在同一条大中型铁路正线车站或正线区间节点应用总数不少于50套。以上均须提供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可隐去价格)和合同各方盖章页)及相应的中国铁路XX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原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出具的用户证明文件;

3.2.6认证与许可要求:电源及环境监控设备须通过CRCC认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CRCC认证证书。

3.3物资名称:集中监测;包件划分:全线一个包件;包件号:PM-XH-JZJC

3.3.1投标人: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3.3.2财务能力:投标人2017和2018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须至少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如有)以及附注的复印件;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1000万元(金额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为准);

3.3.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中铁产品认证中心或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通过 CAL、CNAS、CMA等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产品近壹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被国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原南昌铁局)、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明文禁止投标或禁止参与铁路建设;

3.3.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及制造商未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规定确定中标人;

3.3.5供货业绩:投标产品具有近五年(2015年-至今)新建正线大中型铁路的供货业绩,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在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中车站(含中继站、线路所)监测设备在正线大中型铁路应用总数不少于6套。以上均须提供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可隐去价格)和合同各方盖章页)及中国铁路XX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原铁路局主管业务处/部出具的用户证明文件;

3.3.6、许可和认证要求:信号集中监测设备须通过CRCC认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CRCC认证证书;

3.4物资名称:信号电源;包件划分:全线一个包件;包件号:PM-XH-DY

3.4.1投标人: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3.4.2财务能力:投标人2017和2018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须至少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如有)以及附注的复印件;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1000万元(金额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为准);

3.4.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中铁产品认证中心或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通过 CAL、CNAS、CMA等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产品近壹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被国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原南昌铁局)、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明文禁止投标或禁止参与铁路建设;

3.4.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及制造商未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规定确定中标人;

3.4.5供货业绩:投标产品具有近五年(2015年-至今)新建正线大中型铁路的供货业绩,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在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中车站(含中继站、线路所)电源屏在同一条正线大中型铁路应用总数不少于6套。以上均须提供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可隐去价格)和合同各方盖章页)及相应的中国铁路XX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原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出具的用户证明文件。

3.4.6许可和认证要求:信号电源屏、电源屏用防雷模块须通过CRCC认证,UPS、蓄电池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有效期内认证证书;

3.5物资名称:电码化设备;包件划分:全线一个包件;包件号:PM-XH-DMH

3.5.1投标人: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3.5.2财务能力:投标人2017和2018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须至少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如有)以及附注的复印件;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1000万元(金额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为准);

3.5.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中铁产品认证中心或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通过 CAL、CNAS、CMA等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产品近壹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被国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原南昌铁局)、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明文禁止投标或禁止参与铁路建设;

3.5.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及制造商未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规定确定中标人;

3.5.5供货业绩:投标产品具有近五年(2015年-至今)新建正线大中型铁路的供货业绩,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以上均须提供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可隐去价格)和合同各方盖章页)及中国铁路XX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原铁路局主管业务处/部出具的用户证明文件;

3.5.6、许可和认证要求:电码化设备须通过CRCC认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CRCC认证证书。

3.6物资名称:计轴设备;包件划分:全线一个包件;包件号:PM-XH-JZ

3.6.1投标人: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3.6.2财务能力:投标人2017和2018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须至少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如有)以及附注的复印件;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1000万元(金额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为准);

3.6.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中铁产品认证中心或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通过 CAL、CNAS、CMA等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产品近壹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被国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原南昌铁局)、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明文禁止投标或禁止参与铁路建设;

3.6.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及制造商未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规定确定中标人;

3.6.5供货业绩:投标产品具有近五年(2015年-至今)新建正线大中型铁路的供货业绩,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在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中计轴主机设备在同一条正线大中型铁路应用总数不少于3套。以上均须提供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可隐去价格)和合同各方盖章页)及中国铁路XX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原铁路局主管业务处/部出具的用户证明文件;

3.6.6许可和认证要求:计轴设备须通过CRCC认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行政许可证书和CRCC认证证书。

3.7物资名称:站间安全信息设备;包件划分:全线一个包件;包件号:PM-XH-ZJXX

3.7.1投标人: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3.7.2财务能力:投标人2017和2018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须至少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如有)以及附注的复印件;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1000万元(金额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为准);

3.7.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中铁产品认证中心或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通过 CAL、CNAS、CMA等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产品近壹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被国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原南昌铁局)、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明文禁止投标或禁止参与铁路建设;

3.7.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及制造商未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规定确定中标人;

3.7.5供货业绩:投标产品具有近五年(2015年-至今)新建正线大中型铁路的供货业绩,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在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中站间信息传输设备在同一条正线大中型铁路应用总数不少于3套。以上均须提供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可隐去价格)和合同各方盖章页)及中国铁路XX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原铁路局主管业务处/部出具的用户证明文件;

3.7.6、许可和认证要求:站间安全信息传输设备须提供通过第三方认证的SIL4级证书。

3.8物资名称:道岔缺口监测;包件划分:全线一个包件;包件号:PM-XH-QKJC

3.8.1投标人: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3.8.2财务能力:投标人2017和2018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须至少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如有)以及附注的复印件;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1000万元(金额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为准);

3.8.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中铁产品认证中心或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通过 CAL、CNAS、CMA等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产品近壹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被国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原南昌铁局)、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明文禁止投标或禁止参与铁路建设;

3.8.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及制造商未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规定确定中标人;

3.8.5供货业绩:投标产品具有运电信号函[2015]315号文件发布之后新建正线大中型铁路的供货业绩,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在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中道岔缺口监测设备在同一条正线大中型铁路的应用数量不少于5套车站设备。以上均须提供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可隐去价格)和合同各方盖章页)及中国铁路XX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原铁路局主管业务处/部出具的用户证明文件;

3.9物资名称:继电器;包件划分:全线一个包件;包件号:PM-XH-JDQ

3.9.1投标人: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3.9.2财务能力:投标人2017和2018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须至少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如有)以及附注的复印件;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1000万元(金额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为准);

3.9.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中铁产品认证中心或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通过 CAL、CNAS、CMA等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产品近壹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被国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原南昌铁局)、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明文禁止投标或禁止参与铁路建设;

3.9.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及制造商未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规定确定中标人;

3.9.5供货业绩:投标产品具有近五年(2015年-至今)新建正线大中型铁路的供货业绩,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在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中继电器在同一条正线大中型铁路的应用数量不少于5000台。以上均须提供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可隐去价格)和合同各方盖章页)及中国铁路XX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原铁路局主管业务处/部出具的用户证明文件;

3.9.6许可和认证要求:安全型继电器须通过CRCC认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行政许可证书和CRCC认证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0年 4月 25日 9时00分到2020年 4月30日17 时00分。

4.2获取方式:凡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4月25日至2020年4月3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scec.com/)网上报名栏目根据提示完成网上缴费并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可以在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其他获取方式请与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27日9时30分前邮寄到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已签收时间为准)。

5.2递交方式:请潜在投标人于 2020 年5月27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后邮寄给招标代理机构(收件人信息详见9.联系方式)。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0年5月 27日 9 时30分

6.2开标地点:本项目将采取远程开标,视疫情情况,开标方式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7. 其他

 

7.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通号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thzb.crsc.cn/)、招标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scec.com/)网站上发布。

7.2 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通号(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账号:1105 0165 3600 0000 1491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工作部。

投诉电话:010-83068223。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浦梅铁路PM-6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科技园区汽车博物馆南路中国通号

联系人:江涛

电话:18002081860

电子邮件:wzh800329@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通号(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科技园区汽车博物馆南路中国通号

联系人:张烁

电话:18010269536

电子邮件:thzbbj@126.com

2020年4月24日

浏览次数:1077返回顶部
相关新闻